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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的视察报告
作者:白世忠    发布于:2018-04-20 10:05:27    文字:【】【】【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工作,将安全饮水工程纳入民生工程,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加快实施,有效保障了全县广大群众饮用水需求。目前已建成县城集中供水工程1处,日供水规模1.2万吨,在建集中供水工程1处,日供水规模1.8万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98处,分散供水工程718处,建设水厂81座,供水受益人口达19.15万,全县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5%,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目标。
      一是明确了管理主体。城区供水委托省水务集团经营管理,集镇供水工程成立了供水管理站,村级供水工程由受益村成立村级供水协会或聘请专人管理,分散式供水工程由农户自建、自管、自用。要求农村饮水供水单位定期采集水样送县疾控中心检测,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做部分地表水环境质量检测。
      二是出台了部分工作制度。出台了《商南县水源保护制度》《商南县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等,编制了《商南县生活饮用水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商南县农村水源地保护应急预案》等,全县饮用水源保护有序推进。
      三是启动了水源保护工作。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加强河道日常管理,实施了绿色商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落实了县河水源地禁止设立排污口、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等规定,启动了清油河、县河水库上游群众移民搬迁,县环保部门新争取的县城水源保护区保护工程也即将实施。
      四是组织了宣传教育活动。环保、水务等部门单位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环保世纪行活动等,通过刷写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了保护水资源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对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水源地保护工作体制尚未理顺。全县缺乏一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没有专门的领导机构,挂靠县水利工作站的“城乡供水管理办公室”无编制、无经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集镇供水管理站,大多是有站无人,有设备未启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协会管理更是无法保障,有的正常消毒处理措施都没有实施到位。加之,群众水商品意识淡漠、水费收取困难,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异常艰难。卫生监督部门监管责任未落实,镇村集中供水饮用水卫生质量检测送检不正常,县疾控中心检测设备落后,技术力量薄弱,且检测化验室未获得国家认证,水质检测工作严重滞后。
      (二)水源地污染仍然比较严重。从视察情况看,县河、捉马沟、试马等3座已建成水库和清油河水库水源地上游群众生产生活垃圾污水直排河道,在河道洗澡、洗衣服、洗车、烧烤、水上娱乐等现象比较严重,水源保护区内种植业、养殖业污染依然存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矿、修路、建房等破坏植被行为监管不到位,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交织。同时,建设较早的部分农村饮水工程,由于后续产业布局造成污染、生态环境变化水源流量减少甚至枯竭,导致供水工程瘫痪。
      (三)监管执法力度仍显不足。水源地保护监管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较多,与环保、卫计、公安、水务、林业、农业、旅游、安监、畜牧、市场监管等部门均有关联,相关部门职能交叉,缺乏综合协调机制,各镇办与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完善,水源地保护工作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紧密合作的强大合力,执法监管效果不明显。
      (四)地表水水源安全隐患大。我县几乎所有饮用水水源都是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工程建设不规范,水厂建设标准不高, 净化设施落后,安全饮水工程重建轻管,饮用水卫生检测达标率低且水质不稳定,仅仅是实现了“方便用水”,而不是安全饮水。
      (五)水源保护宣传力度不够。注重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的常规宣传,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较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标语、专栏,提示牌、警示牌较少,水源地保护的目标、措施、任务、责任人等不明确,监测、预警、监管、应急等工作机制也不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知识普及率低,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参与支持水源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各项工作。同时,细化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形成协调有力、权责清晰的管理体系。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方法措施、工作要求等,配套出台饮用水水源地巡护制度、饮用水水质检测制度等。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摘帽的硬性指标,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关注,形成有效的考核倒逼机制。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一是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建立全县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库,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划定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二是规范保护区标识标牌。对全县所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统一安装公告牌、警示牌、宣传牌。三是完善保护区隔离措施。对划定的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需要安装隔离设施的,因地制宜安装隔离网、隔离栏杆或围墙等。
      (三)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一是严格执法监管。县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和镇办,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和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坚决关闭和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及与供水作业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从严从重查处破坏保护区环境的违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高压态势。二是改善生态环境。要加强水源涵养林的保护与培育,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持续扩大水源涵养林面积,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要逐步解决水源地种养殖项目污染问题。大力推进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步伐,将水源地保护纳入农村卫生保洁员工作职责,延伸管理触角,促进水源地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三是高度重视“四库”上游水源保护工作。目前,正在实施的“四库连通”工程意义重大,关系着县城及312国道沿线党政机关、工商企业和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人口多、工厂多、用水量大。如何既能满足该区域生产生活用水量的需求,又能满足饮用水质的需求,当引起高度重视。为此,建议一、尽快研究制定“四库”上游环境治理方案和群众移民搬迁方案,特别是针对当前脱贫攻坚如何实施?要有具体计划安排,避免重复建设、无用建设、前建后拆(弃)等,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等极大的浪费。建议二、实施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分离,以减少各自成本,保证供水需求。建议三、工程建设中注意“四库”既能连通,又各自独立,避免一库污染,全城停水现象。
      (四)加强饮用水水源管理。一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管。整合环保、水务、卫计以及制水企业的水质检测分析能力,加强水质自动监测监控和预警能力建设,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平台和水质分析公开发布制度,确保群众喝上安全放心水。二是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落实农村供水一个管理办法、一套管理机构、一项维修基金“三个一”管理要求,探索组建农村供水总公司,对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进行公司化管理,通过项目资金整合、供水协会收取的水费、提供公益岗位、政府补贴等途经解决运营中所需经费问题。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一方面要加强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另一方面要加强备用水源建设,保障应急状态下饮用水供应。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议县政府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依法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每年预算一定的资金专门用于水源地保护与监测定工作。二要整合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国家优先支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防灾减灾生态修复、农田基本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等项目,优先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整合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等项目,倾斜支持水源地,增加群众生态补偿收益,作为保护水源的经济补偿,提高群众保护水源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推行有偿使用制度。引导群众组建供水协会组织,实施农民用水自治。推行农村自来水有偿使用制度,促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管并重、规范运行。
      (六)引导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管。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教育,普及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全面提高镇办、村组和各部门及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在新媒体上不时播放珍惜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公益广告、在水源地设立提示牌、警示牌,通过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使群众自觉积极地参与水源保护,努力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成为全社会参与、共同监督、合力开展的全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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