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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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反馈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
2、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带头履行《政协章程》,实施全国政协和省政协有关决议和规定,完成上级政协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协作活动。
3、负责做好政协与党政部门的对口联系与协作活动的协调与组织工作。
4、负责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筹备与服务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领导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和会务安排与服务工作。
5、负责以县政协名义举办的协商会、庆祝会、纪念会、报告会、通报会、座谈会、茶话会等的计划与组织工作;承办党政部门邀请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委、专委会主任、委员等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的联系与服务工作;参与政协委员视察、调研、考察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6、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组织机关的政治、业务学习、思想教育、考评奖惩工作。
7、负责机关的计划生育、廉政建设,创文明单位、包乡包村工作。
8、负责机关文书、印章、档案、机要、保密及政协信息的征集、编辑。资料整理和政协宣传工作。
9、负责政协信访、社情民意资料审报和外地来商联系、交流、考察人员的接待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提案委员会

1、认真贯彻执行《政协章程》和 《提案工作条例》,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努力探索提案工作规律,研究提案工作计划,极组织和征集委员提案。
3、依照程序认真审定委员提案,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和督促有关承办部门对委员提案的办复落实。
4、定期向主席会、常委会报告提案工作安排与进情况,全委会期间负责向委员报告提案工作。
5、深入改革和建设第一线,收集社情民意,认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负责以提案委员会名义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形成相应的视察、调研报告。
7、负责年度优秀提案、办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组织工作。
8、负责提案委员会年度计划、总结、信息、汇报,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校对工作。
9、应邀参加党政部门召开的有关提案办理工作等重要会议。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经济委员会

l、认真学习研究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与对口经济工作部门、单位的工作联系。
2、根据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的安排部署,制订和实施好年度、季度由集体或委员个人进行的视察、调研、考察方案,并向主席会或常委会提交高质量的视察、调查、考察报告。
3、组织委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建议;在全委会期间组织委员认真审议“一府两院”等有关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主动建言献策。
4、负责筹办以政协名义举行的有关经济工作协商会、通报会、座谈会的组织与各项准备工作。
5、负责管理和指导经济界别的工作组及委员的有关活动,广泛收集经济建设领域中的社惰民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应邀参加党政部门召开的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会议和活动。
7、负责经济委员会年度计划、总结、汇报,负责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校对工作。
8、定期向主席会、常委会汇报经济委员会主要工作安排与实施情况;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向委员提供经济建设方面的信息,为委员知情出力提供服务。
9、负责年度先进工作组、优秀视察、调研报告的评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学习与文史委员会

1、负责全县政协委员学习工作的安排、组织、总结,对全县政协学习组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2、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和工作需要,加强对委员的培训、教育和引导,加强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为委员参政议政,献计出力搞好服务。
3、组织委员和各界人士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主动带头勤劳致富,开展扶贫济困奔小康活动,广泛收集思想文化领域中的社情民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宣传总结委员的先进事迹。
4、加强同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卫生、 广播电视、史志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应邀对口参加上述部门的会议和活动。
5、负责组织相关委员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的重大事项进行视察、调查和考察,为常委会审议此类视察、调研报告,形成建议案提供可靠翔实资料与报告。
6、贯彻执行文史、学习工作方针,制定文史资料征集、出版和学习工作安排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本县近代史和历史人物及有关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撰写、编辑、出版,交换,搞好文史资料的管理与开发利用。
8、积极贯彻落实全委会的决议,完成主席会、常委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并定期向主席会、常委会汇报学习与文史工作安排与进展情况。
9、负责年度计划、总结、会议、汇报、领导讲话的起草、校对;负责年度学习与文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文史稿件评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社会事务与法制委员会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社会事务依法治国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主动与行政执法部门、统战、民政、司法、群众团体等部门的联系。
2、加强与对口部门委员的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应邀参加对口部门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3、根据全委会、主席会、常委会的决议,与对口部门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商、献策和行政执法的民主监督。
4、负责组织相关政协委员对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视察、调查、考察和行风评议监督,为常委会审议此项工作提供可靠翔实的资料与报告。
5、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会议、汇报,领导讲话、经验材料的起草、校对。
6、负责相关工作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7、定期向主席会、常委会汇报专委会工作安排与实施情况。
8、负责政协“社情民意”的征集、初审、编辑、移送及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
9、负责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委员联络科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政策,积极履行《政协章程》及各级政协组织有关决议和规定。
2、负责政协委员(包括省、市委员)的联络、协调、服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检查指导城区政协委员活动组的工作,加强城区政协委员活动组的规范化建设,协调开展学习、文体、办好事等活动,为委员履职搭建平台。
4、负责委员履职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委员履行“五个一”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引导和典型的培育以及考评工作。
5、负责委员履职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6、做好政协委员视察、调研、评议活动人员的组织、联络工作。
7、协助办公室筹划与组织以县政协名义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活动,配合搞好政协信访和外地政协来商联谊、交流、的接待服务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换届和增补委员人选的推届考察工作。
9、完成上级对口机构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10、完成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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